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3年6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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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塔河油田奥陶系油藏AD22、T739单元2023年调整完善方案

  项目位于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境内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建设内容主要为:①10-9计转站扩建外输泵1套;12-6计转站扩建掺稀泵1套。②新建6-1计转站至6-2计转站掺稀复线3829m。③配套建设自控、通信、电气、防腐等辅助设施。本项目依托采油二厂现有人员,不新增劳动定员。项目总投资6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占总投资的5.80%。

  1.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分层开挖,分层回填;填埋所需土方利用管沟挖方,做到土方平衡,减少弃土;临时堆土防尘网苫盖;设置限行彩条旗;洒水降尘。营运期:管线上方设置标志,定时巡查站场、管线。

  2.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废气包括施工扬尘、焊接烟尘、车辆尾气等;施工扬尘采取进出车辆采取减速慢行、物料苫盖的措施;营运期:项目采用密闭工艺。

  3.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废水包括管线试压废水及生活污水。管线试压废水属于清净废水,试压完成后就地泼洒抑尘;生活污水依托联合站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4.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选用低噪施工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营运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

  5.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土方、生活垃圾。施工土方全部用于管沟和站场回填;生活垃圾在垃圾收集箱暂存,定期由库车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拉运至库车景胜新能源环保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静脉产业园(东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营运期:营运期间固体废物主要为落地油及泵类设施定期保养维护产生的废润滑油,直接送塔河油田绿色环保站合规处置。

  6.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包括:管线上方设置标识,定期对管线壁厚进行超声波检查,站场设置可燃气体报警仪和硫化氢检测仪。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

  新疆鑫发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处理18万吨铝固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

  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北三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

  新疆鑫发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绿境天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鑫发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处理18万吨铝固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位于吉木萨尔县北三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行政区划隶属吉木萨尔县管辖。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年处理3万吨铝灰和2万吨再生冰晶石项目,二期建设年处理8万吨再生冰晶石、2万吨碳渣、3万吨大修渣项目,两期合计处理铝固废(包含铝灰3万吨/年、碳渣2万吨/年、大修渣3万吨/年)和再生冰晶石10万吨/年。一期投产后第一年达产率40%,同时启动二期建设,第二年达产率80%,第三年后项目全部达成设计产能。建设一次铝灰提铝车间、二次铝灰制备氟化铝车间、新建煅烧干燥盐蒸车间、办公综合楼、1#危废暂存库、2#危废暂存间、成品仓库、储罐区、锅炉房等设施。本项目总投资2662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9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46%。

  1.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项目工业场地原生地表戈壁荒地受到破坏;占地破坏原有土壤、植被,改变区域土地利用功能和生态景观,降低土壤的抗侵蚀能力,引起水土流失。

  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建设期严格划定施工区域,施工道路压实路面;明确划定施工活动范围和施工车辆行驶路线;严格限制施工材料堆放场等临时占地面积;修建排水沟等水土保持措施;施工场地四周设置挡板,物料堆场遮盖,周边设喷淋洒水设施;合理制定施工计划,避开大风降雨天气;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治理,及时恢复厂界周边地貌。运营期加强职工环境保护教育,保持并加大绿化面积。

  2.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汽车尾气。经采取建筑材料堆放采用防尘抑尘措施、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合理规范施工工序等措施后,可有效降低扬尘产生;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可减少车辆尾气排放。

  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源为球磨、筛分、熔化等工序产生的废气,脱氨、酸溶工序产生的废气,干燥、煅烧产生的废气,燃气锅炉产生的烟气等。有组织废气:①球磨、筛分、熔化等工序产生的废气采取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8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其修改单中表4限值要求;②脱氨工序产生的氨气、酸洗池产生的盐酸雾以及闪蒸机干燥废气、煅烧窑废气采取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均通过三级喷淋吸收装置处理后由18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其修改单中表4限值要求;③燃气锅炉产生的烟气采取低氮燃烧技术处理后通过10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标准限值要求和《关于开展自治区2022年度夏秋季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工作的通知》的限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本项目生产装置均为密闭或密闭负压状态,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3.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建筑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建筑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园区现有污水处理厂处理。

  运营期无生产废水排放,生产废水循环利用,锅炉排污水回用于喷淋。本项目生产运营过程产生的废水来自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水质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经过园区污水管网,收集至吉木萨尔县北三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4.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在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振、经常检查维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后,施工厂界噪声值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要求。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筛分机、球磨机、回转炉、破碎机及其它各类辅助生产设备、水泵、风机等产生的噪声。在采取高噪声设备集中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作业人员佩戴耳塞、耳罩,厂界四周设置绿化隔离带,采取基础减震、噪声衰减等措施后,厂界昼、夜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且本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无居民集中居住区,不会造成噪声扰民。

  5.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及弃方,优先作为地基填筑料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拉运至建筑垃圾指定场所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清运至吉木萨尔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酸溶渣、氟化钙污泥、复合盐、底渣、原材料运输产生的吨包袋、生产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布袋除尘器维修产生的除尘器废布袋以及生活垃圾。①酸溶渣、氟化钙污泥、复合盐、底渣、吨包袋、废机油、废布袋属于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库和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②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定期运往吉木萨尔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6.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包括:原辅料泄漏或发生火灾爆炸产生次生伴生污染物对人员和周边环境影响的风险。

  环境风险及防范措施主要有:为了防止生产装置、储罐泄漏及由此引发的火灾、爆炸事故对环境及人员的危害,厂区周围应设置安全防护距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做好事故状态下的应急防护措施,及时修编环境应急预案,并做好应急知识的培训及演练,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使风险事故的影响后果降到最低。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3

  塔河油田四区集输系统增压改造工程

  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境内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主要建设内容为:①新建集输管道3.87km;②4-2计转站新建油气混输泵2台,4-3计转站新建油气混输泵2台;③配套建设仪控、通信、电气、建筑结构工程。项目建成后外输液量为1050t/d。本工程计划建设周期为2个月,项目总投资1744.5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1.72%

  1.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为:(1)施工期:①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动植物保护和防止水土流失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最大限度地减少占地产生的不利影响,减少对土壤的扰动、植被破坏,减少水土流失。②设计选线过程中避让国家二级公益林,尽量避开植被较丰富的区域,全线避让国家保护植物,尽可能缩窄施工作业带,减少对林地的占用,避免破坏荒漠植物,最大限度避免破坏野生动物的活动场所和生存环境。③施工中要作到分段施工,提高施工效率,尽可能缩短施工工期。④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对施工人员进行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惊扰、猎杀野生动物。⑤充分利用区域现有道路,施工机械和车辆应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禁止随意开辟道路,防止扩大土壤和植被的破坏范围。⑥工程结束后,建设单位应承担恢复生态的责任,及时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平整、恢复,使占地造成的影响逐步得以恢复。(2)运营期,在管线上方设置标志,以防附近的各类施工活动对管线的破坏;定时巡查井场、管线等,及时清理落地原油,降低土壤污染。

  2.拟采取的环境空气保护措施主要为:施工期:①在管线作业带内施工作业,定时洒水抑尘、控制运输车辆行驶速度、控制车辆装载量并采取密闭或者遮盖措施、避免大风天作业等;②选用专业作业车辆及设备,使用品质较好的燃油,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焊接作业时使用无毒低尘焊条;③加强施工管理,尽可能缩短施工周期。运营期采出液采用密闭集输;容易泄漏的关键危险部位采用先进设备和材料,严格控制油品泄漏对大气环境影响;定期巡检,确保集输系统安全运行。

  拟采取的水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施工期的管线试压废水用于区域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依托一号联生活公寓内现有生活污水一体化装置,处理达标后用于周边荒漠绿化。

  3.拟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施工期:选取噪声低、振动小的先进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长时间使用高噪声设备。施工期噪声源均为暂时的,只在短时期对局部环境造成影响,待施工结束后随之消失。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的措施。

  拟采取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施工期施工土石方全部用于回填管沟;焊接及吹扫废渣收集后送至塔河油田绿色环保站内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库车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拉运。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落地油、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HW08,桶装收集后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接收处置。

  4.拟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为:管线敷设前,加强对管材和焊接质量的检查,严禁使用不合格管材;穿越道路管线应加厚管壁,提高管线强度,防止因质量缺陷造成泄漏事故的发生;管线设置截断阀,发现泄漏时可尽快远程关断阀门,尽可能减少原油泄漏量;定期对管线进行超声波检查,对管壁严重减薄段,及时更换,避免发生管线泄漏事故;在管线上方设置标志,以防附近的各类施工活动对管线的破坏;管道施工中被扰动的冲沟岸坡易遭洪水冲刷,管线两侧修建浆砌块石护岸或草袋护岸,避免洪水直接冲刷开挖面;本项目环境风险应急管理应纳入《中石化西北油田分公司采油一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编号652800-2022-17-M)中,并进行必要的完善和补充。当有风险事故发生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将事故带来的损失降低到最小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4

  伊犁庆华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伊宁矿区北区二号露天煤矿改扩建工程(600万吨/年)环境影响报告书

  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县喀拉亚尕奇乡

  伊犁庆华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中矿博能生态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矿田面积约7.884km2,行政隶属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管辖。设计可采储量约91.41兆吨,服务年限13.85年。主要可采煤层4层(8、9、10、11号),可采厚度0.8m~27.85m。各煤层煤质为中~低灰分,低硫~特低硫、低氯~特低氯等特低有害元素、中高发热量的31号不粘煤和41号长焰煤,为良好的民用煤及工业动力用煤。本项目在原有400万t/a露天工程基础上扩建,其中采掘场、生产系统、外排土场、区队基地、给水系统等依托现有工程。本次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是开采三采区,建设矿坑水处理站和危险废物暂存库。本次产能核增工程新增投资21975.31万元,环保投资2650万元,环保工程投资占产能新增投资的12%。

  1.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采用电锅炉供暖,区队基地燃煤小锅炉整改为电锅炉后,无锅炉烟气污染物排放。无组织废气主要为采掘场扬尘、坑下破碎粉尘、筛分粉尘、输送系统扬尘、排土场扬尘和运输扬尘等。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剥离物采装作业设洒水降尘设施,并避免大风天气作业;坑下破碎站设置1套“集尘罩+超声雾化除尘器”;筛分间全封闭,设有集尘罩和冲击式除尘器;全封闭带式输送机栈桥,机头、机尾等采用布袋除尘器、冲击式除尘器和湿式雾化喷头抑尘;排土过程中,安排洒水车进行洒水降尘,排土场定期进行碾压,达到设计标高后,及时覆土绿化;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运输车辆采取限速、限载、加盖篷布防止遗撒等措施减少扬尘的产生。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污染物浓度可以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的要求。

  2.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地表水:本项目开采期水污染源为矿坑水和生活污水。正常情况下矿井排水量1800m3/d。在建1座处理规模2×600m3/h矿坑水处理站,采用“超微分离+无阀过滤”处理工艺,出水可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采煤废水排放限值要求,同时可满足《煤炭工业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810-2012)中防尘洒水用水水质标准,作为地面生产系统冲洗、采掘场、排土场及道路洒水等全部综合利用。生活福利区迁至苏拉宫工业园,生活污水处理依托园区生活污水处理站,区队基地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5.8m3/d,各区队基地建设有15m3/d的一体化处理生活污水处理设备,采用AO处理工艺,出水可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426-2006)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用水标准,回用于道路洒水降尘用水及排土场洒水用水。对生活污水和矿井水全部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严禁外排;对污水处理设施定期巡检,加强维护,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原有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事故收集池等所有地下、半地下水池均采取防渗,水池混凝土抗渗等级为P8,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一般污染区防渗等效于黏土防渗层至少1.5m,渗透系数≤10-7厘米/秒防渗性能的要求,阻断污染物进入地下水环境的途径。在建危废暂存间(重点防渗区),要求底部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至少6.0m厚,渗透系数≤10-7厘米/秒。在建矿坑水处理站(一般防渗区)等所有水池、半地下水水池等,要求底部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至少1.5m厚,渗透系数≤10-7厘米/秒。本工程设置了20×104m3事故池,用于事故状态下矿坑水临时存放,现有生活福利区设置了300m3防渗事故水池,事故状态下,保证了污废水不外排。

  地下水:矿田范围内自上而下含水层为第四系透水不含水层(Ⅰ)、第四系孔隙潜水含水层(Ⅱ)、下第三系含(隔)水层组(Ⅲ)、中侏罗统西山窑组孔隙-裂隙弱含(隔)水层组(Ⅳ)、下侏罗统三工河组相对隔水层(V)和下侏罗统八道湾组孔隙-裂隙弱含(隔)水层组(VI)。第四系透水不含水层广布于矿田内,主要由风积黄土及洪积砾石、砂及少量砂土组成,厚2.75m-95.79m。第四系孔隙潜水含水层(Ⅱ)分布于矿田皮里青河Ⅰ、Ⅱ级阶地上,由卵砾石及砂砾石与砂土组成,水位埋深7.99m-11.30m,天然状态下三采区与皮里青河有水力联系。为保护水环境及生产安全,需彻底切断矿区与皮里青河的水力联系,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编制了《伊犁庆华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伊北二号露天煤矿开采对区域水资源影响论证报告》(简称论证报告),并通过专家论证。地下水保护措施:在三采区矿界内留设200m保护煤柱;在保护煤柱东侧,河道右岸靠近河流一侧位置布置帷幕隔水墙,帷幕隔水墙底部需要达到第四系地层和西山窑组交界面,帷幕隔水墙深度在11m~25m,长度约为1.1km;利用临河侧自然地形地貌,对6处冲沟采取人工措施加高培厚,形成地表人工阻隔体;在三采区皮里青河段人工阻隔体顶部修建挡风抑尘网,抑尘网高度为5.5m,长度约为1.1km;将各场地可能与皮里青河产生水力联系的雨水全部进行了收集回用,切断了所有的可能污染皮里青污染源;对皮里青河水质和水量、地下水水质和水位、矿坑水水质和水量的长期观测。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减少河谷第四系潜水向采坑汇集,保护皮里青河水量减少量可控可接受,从而对三采区东侧皮里青河谷及阶地第四系孔隙潜水含水层影响较小。采煤对下游平原区地下水位也基本无影响,不会影响下游绿洲的生态补给和生态功能。

  3.土壤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露天开采后进行土地复垦,不会引起土壤盐渍化。本项目开采区不排放酸碱污染物,不会导致土壤酸化或碱化。评价提出对在建矿坑水处理站、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可能产生污染源区进行防渗处理。

  4.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噪声源主要为破碎机、鼓风机及各类泵机等,其噪声源强为90~100分贝,经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工业场地各厂界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限值,且本工程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无居民区,不会造成噪声扰民。

  5.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次改扩建剥离物产生量为21Mm3/a,剥离物浸出实验结果表明,属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部运至内外排土场处置,在达产第11年,将实现全部内排;生活垃圾69.7t/a(生活福利区搬迁后,产生量20.3t/a),经收集后定期送至伊宁市垃圾填埋场妥善处置;矿坑水处理系统煤泥282t/a,主要成分为煤泥,与末煤掺混后一起外售。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活性污泥4.2t/a(生活福利区搬迁后,产生量1.4t/a),经脱水干化含水率<60%后与生活垃圾一并送至伊宁市垃圾填埋场妥善处置;废机油和废润滑油3.0t/a(HW08),定期暂存于危废暂存设施,经收集后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进行处理。

  6.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生态整治措施:1号排土场:进一步治理边坡,进行复垦绿化;2号排土场:平整、压实、四周垒建挡土围堰;采取绿化措施,并及时进行洒水;生活福利区:拆除地面建筑物、土地平整、覆土、种植草籽,恢复为人工牧草地;区队基地:对绿化区覆盖剥离表土,进行场地绿化,并建设灌溉系统;内排土场:平整、压实、洒水结皮,进行植被绿化;矿山联络道路:清理路面废石,定期洒水除尘,保持路面清洁;地面生产系统中需要拆除区域:拆除地面建筑物、土地平整、覆土、种植草籽,恢复为人工牧草地;在采掘场、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对运输车辆进行限速、限载等措施。根据《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导则》等相关要求编制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7.本工程环境风险主要包括:储存量约为3t危废暂存库(车辆、设备维修保养后产生的废矿物油)。矿坑水与生活污水事故外排一般不涉及有毒、有害的危险性物质。不涉及重大危险源。露天矿正在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库,环评提出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6-2023)要求建设,存放产生的危险废物,达到一定量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转移和处置。庆华二号露天矿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1年6月在伊犁州生态环境局备案。针对主要风险源采取人工巡检、建立台账和定期检修维护等管理措施,基本能做到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并及时处置。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5

  十二区东掺稀优化调整工程

  项目位于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境内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十二区东掺稀优化调整工程位于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境内。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建设内容主要为:①二号联合站扩建2套动态混配阀组和2套增压泵,掺稀混配增压站扩建2套增压泵;②新建二号联合站至掺稀混配增压站掺稀管线1.5km,掺稀混配增压站至12-4计转站掺稀管线14.9km。③配套建设土建、通信、电气、自控等。本项目依托塔河油田现有人员,,不新增劳动定员。项目总投资4243.0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的2.36%。

  1.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分层开挖,分层回填;填埋所需土方利用管沟挖方,做到土方平衡,减少弃土;临时堆土防尘网苫盖;设置限行彩条旗;洒水降尘。营运期:管线上方设置标志,定时巡查站场、管线。

  2.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废气包括施工扬尘、焊接烟尘、车辆尾气等;施工扬尘采取进出车辆采取减速慢行、物料苫盖的措施;营运期:项目采用密闭工艺。

  3.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废水包括管线试压废水及生活污水。管线试压废水属于清净废水,试压完成后就地泼洒抑尘;生活污水依托联合站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营运期:营运期无废水产生;

  4.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选用低噪施工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营运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

  5.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土方、焊接及吹扫废渣、生活垃圾。施工土方全部用于管沟回填;焊接及吹扫废渣收集后送至塔河油田绿色环保站内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置生活垃圾在垃圾收集箱暂存,定期由库车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拉运至库车景胜新能源环保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静脉产业园(东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营运期:营运期间固体废物主要为落地油及废润滑油,直接送塔河油田绿色环保站合规处置。

  6.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包括:管线上方设置标识,定期对管线壁厚进行超声波检查,站场设置可燃气体报警仪和硫化氢检测仪。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6

  莫126井区三工河组油藏开发地面工程

  项目位于昌吉回族自治州呼图壁县境内

  新疆油田分公司开发公司(公建公司)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署开发采油井8口,其中新钻水平井7口、老井利用1口(莫135_H),平均单井设计井深5677m,钻井进尺4.5415×104m,单井平均设计产能20.8t/d,新建产能4.89×104t。动用含油面积4.22km2,地质储量214.18×104t,可采石油地质储量32.98×104t。本项目分两批实施,2024年5月第一批实施4口井,采用单罐拉油的方式生产;2025年4月实施剩余4口井,采用密闭集输的方式生产。

  项目实施可能造成的主要不利环境影响为生态类,主要表现为施工期合理规划,严格控制单井地面作业面积,严格控制临时占地,尽量避开植被较丰富的区域,井场道路用砾石铺垫,减少扬尘。避让新疆地方Ⅰ级保护植物(梭梭、白梭梭),选择沙地或植被稀疏的区域进行井场、站场和管线的建设;管道施工带作业范围严格控制在8m以内,生态环境敏感区的管道施工带作业范围严格控制在4m以内,并尽量避让梭梭,若无法进行避让,需对保护植物进行移植保护;严格控制和管理运输车辆及机械施工作业范围,采用拉设彩条等方式限定行驶范围;施工时对开挖土壤进行表土剥离、分层堆放,分层回填压实,恢复地貌原状,并覆土压实,减少水土流失;管线施工结束后,必要时在管道覆土上方设置草方格防风固沙。加强水土保护管理,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自觉保持水土,保护植被。严禁施工材料乱堆乱放,不随意乱采乱挖沿线植被。施工结束后,恢复地表原状,将施工迹地平整压实,做的工完料净场地清,以利于植被的恢复,减少区域水土流失量的增加。。

  闭井期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过程控制”的原则,将生态保护与恢复治理贯穿开采的全过程。闭井施工操作中应注意采取降尘措施,文明施工;井场清理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管线、废弃建筑残渣等固体废物运至指定处理场填埋处理;及时清理作业现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对各类废弃井采取的固井、封井措施有效可行。退役期施工过程中,如遇到保护植物应进行避让,严禁随意踩踏破坏;遇到保护动物时,应主动避让,不得惊扰、伤害野生动物等。

  同时报告书也对大气环境、水环境、固体废物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7

  百口泉采油厂2022年零散气增气工程、单罐井密闭工程

  项目位于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和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百口泉采油厂

  核工业二〇三研究所

  部署32口采油井(均为评价井转产能井),并对已投产的31口产能井进行密闭技术改造;新建集输管线58.624km;新建阀池3座,60m3一体化自吸式储油罐2座;配套建设供配电、通信、消防、道路、仪表自动化、防腐等辅助工程。

  项目实施可能造成的主要不利环境影响为生态类,主要表现为施工期合理规划布局,尽量避让植被较多的区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集输支线建设施工作业带宽度严格控制在10m范围内;单井管线建设施工作业带宽度严格控制在8m范围内;施工车辆采用“一”字型作业法,避免并行开辟新路,以减少风蚀沙化活动的范围;占地及补偿应按照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进行,由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开工建设;管沟开挖,需做到土壤的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类回填,特别是表层土壤应分层堆放,在施工完毕后回铺于地表,减轻对土壤结构的破坏,以利于植被的自然恢复和生长;管线施工前应做好统筹规划,严把施工质量,做到一次到位,避免返工和补修等再次开挖;管道施工结束后,要立即对施工现场进行回填和平整,形成新的合适坡度,并尽可能覆土压实,基本程序是回填→平整→覆土→压实,做到“挖填平衡”;施工期清理的表层土壤单独堆放,后期用于临时占地的生态恢复;施工结束后,临时用地一律平整土地,清除用地范围内的一切固体废弃物。

  运营期井下作业铺膜带罐作业,及时回收落地油,将落地油的污染限制在井场范围内;压裂返排液排入井场废液罐中拉运至百联站处理,不得随地排放,避免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影响;应加强各种防护工程的维护、保养与管理,并对不足部分不断加强与完善;定期检查管线,如发生管线老化、接口断裂,及时更换管线;定时巡查井场的阀门、设备,防止“跑、冒、滴、漏”的发生;加强对道路和输油管线沿线生态环境的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提前采取防治措施;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工作,提高环保意识,特别是对野生动物和自然植被的保护,通过宣传和严格的检查管理措施,达到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

  同时报告书也对大气环境、水环境、固体废物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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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M2-H18C高压水力扩容地面配套项目

  项目位于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境内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YM2-H18C增加注水工艺,交替生产,新建YM2-H18C井口高压注水工艺1套,井口压力为20Mpa,单井注水量为200m3/d;新建YM201注水站至YM2-H18C井高压注水管线1条,同时注水管线搭接至YM2-14、YM2-8注水井,注水管道总长4000m,埋地敷设,采用柔性复合高压输送管65mm;YM201注水站至YM2-3-8/YM2-1H井有已建注水管网,其中1km为高压柔性复合管,地面修复油管1.25km;YM2-14、YM2-8注水井至本次新建注水管搭接处已建注水管网,均为地面修复油管,由于冬季间歇运行时,地面油管容易冻堵,本次将涉及的地面修复油管一并拆除,共计拆除地面修复油管3km;同时配套自控、电力、土建、防腐等辅助设施。

  项目实施可能造成的主要不利环境影响为生态类,主要表现为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临时占地,减少扰动面积,严格控制施工临时占地作业带宽度不得超过8m,生态环境敏感点施工临时占地作业带宽度不得超过4m,充分利用现有道路,尽可能减少道路临时占地;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胀果甘草、肉苁蓉、膜果麻黄、罗布麻等保护植物须首先考虑进行避让,无法避让的需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告,并由专业人员负责移植保护。尽量避开植被较丰富的区域,避免破坏荒漠植物;土壤分层堆放、分类回填;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严禁施工人员猎杀野生动物,按规定设置警示牌;施工作业区两侧拉彩条旗,严格控制和管理施工期间车辆行驶的范围;施工结束及时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平整、恢复;施工结束后对场地进行清理、平整并压实,场站实施场地硬化,对施工区域生态环境进行恢复,避免水土流失影响。定期巡查管线,及时清理泄漏含油物质,降低土壤污染等措施。

  运营期主要是对施工期砍伐的公益林进行异地恢复,对移植的林木进行管护,提高所移植的成活率,公路沿线可设置一些警示牌,提高公众保护公益林的意识。

  同时报告书也对大气环境、水环境、固体废物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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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塘湖油田马中区块开发调整方案

  项目位于哈密市伊吾县境内三塘湖盆地马中区块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三塘湖采油管理区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拟部署注采一体化采油井12口,井号分别为:芦1-112H、马56-14H、马56-151H、马56-102H、马56-100H、马56-101H、马58H、马56-274H、马56-273H、马56-45H、马56-322H、马56-321H。设计钻井总进尺3.804×104m,平均水平段长870m,动用面积1.06km2,地质储量169万t,平均单井产能8.5t/d,最大产油量2.9万t/a。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主体工程包括:采油、注水吞吐、集输等工程;2.公用辅助工程包括:自控、通信、电气、防腐等工程;3.储运工程包括:巡井道路、油罐区、钻井液储备罐区、钻井-固井材料储存区等工程;3.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噪声治理、固体废物处置、土壤、地下水保护、环境风险防范、生态保护等工程。

  项目实施可能造成的主要不利环境影响为生态类,主要表现为施工期项目设计选线尽量避开植被较丰富的区域,最大限度避免破坏野生动物的活动场所和生存环境;站场尽量避开不良工程地质区,保证运行安全可靠;合理规划油田区域内的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严格控制临时占地面积,对井场地表进行砾石压盖,防止由于地表扰动造成的水土流失;设计选线过程中,避开植被较丰富的区域,避免破坏荒漠植物,项目临时占地和永久占地尽可能避让自治区一级保护植物(梭梭);采取分段施工,随挖、随运、随铺、随压,不留疏松地面;提高施工效率,缩短施工工期;管线施工期限定施工作业带范围(≤8m),施工作业带两侧拉彩条旗示明车辆行驶的边界,严格控制和管理运输车辆及重型机械的运行线路和范围,充分利用区域现有道路,施工机械和车辆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禁止随意开辟道路;施工过程中严格规定各类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工作,杜绝破坏植被、造成沙化的行为;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平原天然林保护条例》对天然林(天然胡杨林)、天然牧草地进行生态保护;在单井集油管线、注水吞吐管线、电力设施底部地面敷设的地表可采用草方格固沙屏障等防沙治沙措施;管道施工减少挖填作业,回填作业留足适宜的堆积层,防止因降水、泄漏造成地表下陷;施工结束后对场地进行清理、平整,防止土壤沙漠化,对临时堆土区采取防尘网苫盖的方式进行防护,定时洒水降尘;施工结束后,恢复地表原状,将施工迹地平整压实,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以利于植被的自然恢复。

  运营期在油田道路边、油田区,设置“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等警示牌,对作业人员加强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在管线上方设置标志,以防附近的各类施工活动对管线的破坏;井场永久占地戈壁土压实或砾石覆盖,以减少风蚀量;定期巡查井场、管线等,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事故状况下造成的原油外泄事故采取防火、及时控制扩散面积并回收外泄油等措施;管线更换或修复作业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措施;加强对天然林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天然林保护知识,提高保护平原天然林意识。(3)退役期,根据《废弃井封井回填技术指南(试行)》要求,对废弃油井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后采取对应回填措施;集中清理收集地面设施拆除、井场清理等工作中产生的废弃建筑残渣;对废弃井封堵内井眼,拆除井口装置,截去地下1m管头;清理场地,清除填埋各种固体废物,恢复原有地貌;保证对废弃井采取的固井、封井措施有效可行,防止其发生油水层窜层,产生二次污染。。

  同时报告书也对大气环境、水环境、固体废物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3年6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3年6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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